Tuesday, April 24, 2007

面对Sex worker

几天前,和一位政府卫生官员讨论项目时,他极为慎重地告诫我们,在任何形式的正式文函里绝对不能出现“性工作者”一词。因为在中国“性工作者”还是应该属于地下,是不合法的。商业性性交易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。所以,如果我们大张旗鼓地谈及“性工作者”,那是与我国政策相悖的。

其实娼妓在中国是最古老的一个职业。建国后,政府在各地采取不同措施,坚决取缔了各地妓院。当年上海市长陈毅还有这样一段话:“妓女是生活在旧社会最底层的受苦人,新中国决不允许卖淫现象继续存在,我们不管有多大困难,也要解放妓女。” 所以,新中国是没有卖淫嫖娼。

但现实中,看看拉萨,看看内地的任何一个城市,我们真可以那么理直气壮地说,中国已取缔了娼妓吗?至于性工作者、艾滋病这些所谓敏感的话题,不说官员多支持你做项目,有个最起码的理解就已经是阿密托佛了。性工作者 Sex Workers,俗称“妓女”、“男妓”、“鸡”、“鸭”、“戏眯”、很多人只是一贯从道德上去简单地谴责他(她)们。而没有真诚去关心他(她)们,也没有想要真的去寻求解决问题(社会)的方法。但你一天不正视SW这一现象,它所引起的问题(社会/医学)将愈加复杂。而西藏,真可以说是四面楚歌。云南 -艾滋病、性工作者、吸毒是很多NGOs和政府的工作重点;四川/新疆在中国同样是艾滋病、性工作者、吸毒等问题最严重的省份;而领帮的尼泊尔/印度也是艾滋病的温床。再加上,通往西藏的交通是越来越发达,在路上的人是越来越多。所以,“拉萨”距“蛰萨”是越来越近了。

卫生部官员不赞成使用“小姐”“性工作者”称谓
廖怀凌 

近日,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、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接受记者专访,就一些有关防治艾滋病的敏感话题进行了探讨。

王陇德表示不赞成使用“小姐”、“‘性工作者”’等称呼。前者把一个普通称呼“特殊化”容易引起误会;后者则等于承认了这一“职业”的合法性。“我称之为‘商业性行为人群’,这是一个客观存在、在艾滋病防控中不可忽视的群体。根据一些国家的经验,对这些高危人群的干预措施至少要落实到60%,才能比较有效遏制艾滋病向普通人群的传播。建议疾控人员对志愿者进行培训,通过志愿者去教育特殊人群。”

王陇德说,性传播已经成为我国艾滋病感染的第一因素,以卖血、吸毒为主因的特殊时期已经过去。“我认为,没有明确的吸毒史、不洁献输血史的感染者大多是性途径感染的,只是当事人不愿意承认而已。”

王陇德表示,商业性行为人群、吸毒者、同性恋者、嫖客等都属于高危人群,其中,商业性行为人群包括女性和男性。而我国同性恋人群的特点非常值得注意。同性恋者往往还有自己的家庭,既有同性性关系,又有异性性关系。这给我国艾滋病传播造成了很严重的问题。因为直肠黏膜组织非常容易破损,所以,同性性行为感染的危险度比异性性行为还要大。这种状况在我国艾滋病传播中将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。
(《环球视野》摘自2006年12月1日 《羊城晚报》)
在深圳警方用游街示众来羞辱性工作者,却产生了适得其反的效果。还因为侵犯了这些性工作者的权利而受到了批评。游街示众在古代常常用作一种惩罚,但时代变了,中国也在进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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