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08, 2007

拉萨市区禁止探矿采矿

今天在新华网上又看到一则关于西藏探矿采矿的消息。

新闻说:为了在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活动和城市建设中更好地保护环境,拉萨市政府日前正式颁布通告,全面禁止市区范围内的探矿、采矿活动,同时对采石和采砂活动进行更严格的规范。

拉萨市常务副市长谢延智5日向"中华环保世纪行--西藏行"活动汇报时说,这项举措是拉萨市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、加强污染防治的重要一环。 根据已经正式实施的《拉萨市政府关于在市区禁止探矿采矿、规范采石、采砂的通告》,拉萨市规划控制区内禁止探矿采矿,并整顿规范采石采砂行为;在划定区域内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、手续齐全的采石、采砂场点,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开采,不得造成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。

谢延智说,去年拉萨市对6家选矿厂下达了停建通知书,对13家采石、采砂和取土厂下发了停业整顿通知书,还处罚了11家有违法行为的选矿厂。

前段时间拉萨市政府网上还有这么个决策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》、《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》和《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文件精神,经拉萨市政府2007年3月30日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拉萨市区划定探矿、采矿禁采区,并对采石、采砂场点进行规范。并下发了《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拉萨市区禁止探矿、采矿,规范采石、采砂的通告》、《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拉萨市区禁止探矿、采矿,规范采石、采砂的决定》,该决定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决定把拉萨东起纳金电厂、桑珠林南北线,西至堆龙德庆县东嘎镇、柳梧新区南北线,南至南山山脊分水岭以北,北至北山山脊分水岭以南列入禁采区。决定要求在禁采区内现有探矿、采矿场点在60日内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关闭;禁采区内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、手续齐全的采石、采砂场点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科学、合理开采,不得造成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;对拉萨监狱所属西藏桑伊建筑建材开发中心采石场在2008年12月31日前进行关闭;指出自《通告》下发之日起,禁采区内不得审批新的任何形式的探矿、采矿、采石、采砂场点;要求各级监察、环保、国土、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法,认真按照《通告》精神,制定措施,抓好落实,加强拉萨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。

虽然乍看还象是个好消息,但问题真这么简单吗?
  1. 为什么会有此《通告》?
  2. 界定禁采区的依据是什么?
  3. 其实现在乱探乱采矿都是在那曲,墨竹和日喀则等地区,而非禁采区。难道又是一个show case?
  4. 对那些乱探乱采矿,而又不在禁采区的矿区是如何处理?
  5. 说是在禁采区手续齐全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科学、合理开采,不得造成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,那么又是哪个部门来监督?相关部门是否明白相关规定?
  6. 钢筋水泥的拉萨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已有太多“聚光灯”的关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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